苏州中鉴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欢迎您!

“放心吃”保险理赔难放心 福州市消委会发建议函

作者:gur    来源:jd    发布时间:2025-05-17 02:34:46    浏览量:647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外卖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放心吃消费者找商家索赔,保险商家却称已购买“放心吃”食品安全险,理赔让消费者去外卖平台申请保险理赔,难放而平台保险却未按相关法规处置。心福消委消费者因此遭遇踢皮球,州市“放心吃”变“难放心”。发函4月27日,建议福建省福州市消委会就此向电子商务平台发出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的放心吃建议函。

点外卖吃出虫子

3月18日中午,保险福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柯女士在某外卖平台商家“吧食骨汤麻辣烫店”订餐,理赔用餐时在食物中发现虫子,难放顿觉恶心。心福消委福州市消委会近年来受理的州市消费投诉统计数据显示,餐饮外卖投诉量居高不下,发函其中餐饮外卖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食物中发现虫子等异物往往存在举证困难,更是成为投诉处理的难点问题。为调查体验消费者此类遭遇的投诉处理过程,经研究,福州市消委会决定让柯女士进行维权,并全程记录维权细节,为确保消委会公正立场,约定若后期获赔偿金将进行公益捐赠。

经联系,“吧食骨汤麻辣烫店”商家表示最近因季节变化,旁边又在砍树确实出现不少小飞虫,已基本确认食物中虫子的来源。柯女士要求商家赔偿。商家不同意赔偿,仅同意退款,并告知柯女士,该店已通过外卖平台购买了名为“放心吃”的食品安全险,让她去申请理赔。

于是,柯女士向外卖平台申请“放心吃”食品安全险理赔,却无法查看进程等相关信息。柯女士联系外卖平台客服,对方表示处理进程只有后台才能看到,消费者无法查看,并表示如果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平台会按《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

4月28日,“吧食骨汤麻辣烫店”负责人孙先生向记者确认此事,他认为该店已经购买“放心吃”食品安全险,并按时支付保险金,柯女士投诉后,商家已退餐费,要求其他赔偿只能找平台申请保险理赔。

依法维权遇波折

几经交涉,最后外卖平台“放心吃”食品安全险出具理赔意见,决定向消费者支付“放心吃”理赔金19.24元(实际支付价款的两倍)。柯女士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平台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经多次沟通,外卖平台赔付了100元的平台使用券,之后就不断推诿,以保险已赔付处理完毕,不愿再对此事进行额外赔偿。

柯女士认为,食品安全出现问题,而赔偿金额却只能由平台单方决定,这显然与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而外卖平台的赔偿金额与法律规定的相去甚远。从十几次电话和微信的维权记录看,消费者维权的过程十分艰难,在确认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前提下,消费者想要依法获得赔偿也基本不可能。

“放心吃”涉嫌误导

“放心吃”食品安全险能让人放心吗?福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认真阅读《放心吃服务协议》后发现大量霸王条款,诸如“仅立即送出的订单(非预定单)可享受保障”“因食品安全获得的保险金支付至余额”“食物中毒应在订单送达后24小时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否则理赔申请要求将可能被拒绝”“当保险公司支付完毕理赔款项后,即视为当次争议已处理完毕,消费者承诺不再主张任何权利或二次赔偿”“食品中含有不可食用异物,按照已实际支付的食用订单中含有异物的该相关餐品的金额进行赔偿,最高赔付不超过1500元”等。

福州市消委会认为,这些条款内容涉嫌与相关法规冲突,外卖平台为入驻餐饮外卖商家提供了名为“放心吃”的食品安全险,并在投保商家页面标识“放心吃”字样,给消费者造成可以享受放心理赔的假象,涉嫌误导消费者,同时也给入驻商家造成“有事找保险”的错觉,一旦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放心吃”保险则成了商家、平台相互推诿的挡箭牌。

消委会发建议函

福州市消委会分析认为,外卖平台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入驻平台的餐饮外卖商家未履行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在确认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情形下,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支付赔偿金,商家却不依法赔偿。其次,外卖平台未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平台应采取必要措施。从整个处理过程可以看出,平台未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也未依据《电子商务法》第六十一条“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履行法律义务。

为促进外卖经济健康发展,构建良好消费环境,近日,福州市消委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发出电子商务平台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的建议函,希望电商平台加强售后服务工作,积极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加强入驻商家监督管理,引入理赔保险机制应遵守法律相关规定,提高售后人员服务水平,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将对“放心吃”类的食品安全保险的设立及理赔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24
 

相关新闻推荐

扫描微信,添加好友

Copyright © 苏州中鉴艺术培训中心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低价捡漏”套路深 “任意住”难任意 深圳公布一季度投诉热点  永定城喜获“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  非遗古韵传薪,泉州学子赋能文旅  “低价捡漏”套路深 “任意住”难任意 深圳公布一季度投诉热点  2021款卡罗拉上市 加配不加价  非遗古韵传薪,泉州学子赋能文旅  全国人大代表汪万福:在文化遗产保护中书写“敦煌故事”  入选无门槛 评奖无限额 食品企业为何追捧“洋”金奖?  如何界定正当维权与敲诈勒索 职业索赔是否构成犯罪引争议  重庆18家医疗美容机构被立案查处  河北召开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座谈会  湖南召开网络直播营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会 为网络直播营销把脉问诊  95后传播摩梭文化,从外乡人到“博物馆尔”  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湖北襄阳:四项举措从严落实汉江禁渔令  夜间经济点亮红都之夜  全国人大代表汪万福:在文化遗产保护中书写“敦煌故事”  打车结束嘀嗒出行还在“录音” 上海市消保委:涉嫌侵害消费者隐私  江苏省消保委:促销花样、快递问题成今年双11消费“槽点”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保委员会约谈“寄居蟹” 督促整改“霸王条款”  辽宁沈阳启动网络餐饮食安封签全域投放  民法典时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保障  汇集300余件作品,韩美林艺术展在广州开幕  汇集300余件作品,韩美林艺术展在广州开幕  文创设计何以圈粉“Z世代”?  安徽霍山:人人都是迎客松 主峰脚下主人翁  福建曝光2020年投诉量居前5位银行  多家航企宣布涉京航线免费退改签  非遗古韵传薪,泉州学子赋能文旅  广东发布关于谨防上当受骗的公告  报道追踪:欧派公司接受天津消协整改建议  河北召开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座谈会  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曹猪儿”变身带货达人  河北发布文具盒、书写笔等儿童用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如何界定正当维权与敲诈勒索 职业索赔是否构成犯罪引争议  手作渐热 超六成受访者认为有助于了解和传承传统手工技艺  让更多年轻人爱上历史文化  正月里还藏着你不知道的小节日  复原乳是假牛奶? 食安专家揭秘“网传观点”真相  福建通报2020年银行保险消费投诉情况  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联合倡议:反对商品过度包装 践行简约适度理念  50多部作品亮相2024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电影周  湖北:四项举措夯实野生动物网上交易监管  北京石景山紧急彻査汉堡王 未发现问题  正月里还藏着你不知道的小节日  福建通报2020年银行保险消费投诉情况  汇集300余件作品,韩美林艺术展在广州开幕  文化中国行丨二十四节气·大寒 坚冰生春水 寒尽盼春归  “产后康复治疗”是幌子 厦门安妮娅被判“退一赔三”  “冰雪+民宿”点燃冬季南方山村旅游新业态  中消协开展女式打底裤、连裤丝袜比较试验 测试样品抗勾丝效果不佳